1.1 項目名稱:松江鎮便民服務中心工程項目
1.2 項目業主:眉山市東坡區松江鎮人民政府
1.3 工程地址:眉山市松江鎮
1.4 工程概況及招標范圍
①工程概況:新建便民服務中心建筑面積597.36平方米,地上三層,框架結構,獨立基礎;原便民服務中心外墻面磚拆除,新刷外墻金屬氟碳漆;總平路面破除,新建瀝青混凝土路面等,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財評清單。
②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所示全部內容,分包商最終實施內容以實際發生工程為準。
2.1 工程建安造價:財評價約為¥203萬元。
2.2 計劃工期:140日歷天,2022年10月底需完工交付使用。
2.3 招標人的總承包合同計價原則與方式:采用2020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配套文件。
2.3.1業主(松江人民政府)與發包人總承包合同價(以下簡稱主合同價):東坡區財評中心出具的財評價下浮5%作為主合同價。
2.3.2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分包工程合同價(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主合同價x(1-下浮比例%)作為分包合同價。
2.4 工程價款支付: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與乙方進行工程結算,15個工作日內支付至專業分包合同總價的80%(若竣工結算價小于專業分包合同價,支付基數按竣工結算價計算;若竣工結算價大于專業分包合同價,支付基數按專業分包合同價計算);審計結算完成后支付至專業分包工程審計結算價的97%;質保期滿后支付至專業分包工程審計結算價的100%;以上甲方工程款支付時間以收到業主工程款為前提。每次撥付工程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9%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不能足額提供,稅差由乙方承擔)。
3.報價方式
3.1報價方式:按主合同價(詳見2.3.1描述:東坡區財評中心出具的財評價下浮5%)下浮 10% 作為最高限價(報價下浮比例必須≥10%),投標人在此基礎上自由填寫下浮比例,報價下浮比例中含10%的限價下浮比例,投標人的報價下浮比例必須≥10%,否則投標無效,各分包商只填寫一次報價,不再進行二次報價。
3.2不合理報價認定:報價下浮比例>15%,且低于有效報價(1-下浮比例)平均值97%,認定為不合理報價。﹝例如:有5家分包商報價:17%、9%、14%、10%、12%;9%報價無效其他4家分包商報價均有效,其有效報價平均值:1-13.25%(取4家有效平均值:17%、14%、10%、12%)=86.75%;報價下浮比例同時滿足>15%且>1-86.75%x0.97為不合理報價;17%認定為不合理報價。﹞
3.3分包人承擔風險(包含但不限于):實施中因業主取消部分工程或減少部分工程量導致分包人利潤的損失由分包人自行承擔,因此主動放棄實施作違約處理。
4.1 資質要求:要求投標人已進入招標人分包商名錄庫,具體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4.2 業績要求:類似工程業績1個。
4.3 投標保證金:¥5.0萬元(大寫:伍萬元整),由分包商基本賬戶轉至招標人賬戶。
4.4 履約保證金:分包合同中標價的3%。
4.5 民工保證金:按照當地政府及招標人要求繳納及辦理。
4.6 工傷保險及危險作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建筑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由發包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統一購買商業保險,費用由發包人和中標人各自承擔50%,中標人支付保險的費用包括在投標價之內。
5.1 本工程招標文件、配套設計圖紙、預算清單(最終以財評清單為準)將于 2022年6月15日前在眉山市東岸建設有限公司門戶網站上發布,各投標人自行下載。
5.2 各投標人請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有疑問,應及時提出。
6.1遞交時間:2022年6月17日14時00分至14時30分。
6.2遞交地點:眉山市東岸建設有限公司會議室。
6.3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都不予受理。
7.1 開標時間:2022年06月17日14時30分。
7.2 開標地點:眉山市東岸建設有限公司會議室。
8.1聯系人:韓先生
2022年6月15日